我今年,25岁。早已过了登记为选民的法定年龄。可是碍于过去的几年都在外州留学(留学?在国内大学,也能称之为“留学”吗?),所以都没有履行一位国民的义务。直到今天,趁午饭时间,同事要到附近的邮政局寄信,我拉了她一拼给登记了。
登记的过程是很搞笑的。因为我们经常都会到那家邮局寄东西,所以柜台的那位Makcik我们都认得了。毕竟是第一次嘛,我们就一直在那边问东问西的。把身份证交给Makcik后,她笑着问我,为什么我的名字那么长?我就哭丧着脸答:“Kecian o dulu mau tulis nama sendiri ... punya la panjang ...” 哈哈,我的马来文不错吧?
过后我们在那里埋怨,为何选民登记不能做online register啊?要那么麻烦跑到特定的地方去登记。Makcik也帮我们回答说,如果随便让人做online register,到时候会出现很多问题。比方说,倘若有个人去世了,但是有人持有他的登记号码,帮他做了online register,那不是出现了幽灵选民??她还说,以前邮局也是不能登记的,得让SPR的人自己来做才行。喔~我们又上一堂课了。
由于同事的“绯闻”男友目前是沙巴大学的tutor,而她是槟城人,我们就好奇,若是哪天她真的嫁到沙巴去,那该怎么办?不可能要飞回来槟城投票吧?? Makcik就说,如果我们搬到外州去,就得更换身份证,更改上面的地址,因为登记局是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来划分选区的。就是说,如果你搬4次家,你就得换4次身份证。哦~我们再上一堂课了。
就这样,在整个邮局只有我们的吵闹声和Makcik的笑声下,我们登记成为选民了。你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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